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,向东莞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复议申请(联系人:贺伟柏;联系电话:23126119),逾期将不接受复议申请。
附件:1.2015年度东莞市守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
2.2015年度东莞市警示及失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
3.2015年度东莞市警示及失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
东莞市教育局
2016年1月12日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 东莞金榜家教网